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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有钱人要被查账户?别慌!我们帮你搜集了最全的CRS信息(CRS看这一篇就够了)

2017-05-23来源:第一财经金融

导读:71日开始,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央行等六大部委,全面调查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特别是100万美元以上的高净值账户将在今年年底完成尽职调查程序。 

此外,71日起,个人和机构在金融机构新开账户,需在开户申请书或额外声明文件里声明其税收居民的身份。9月起,中国个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在100个国家和地区开设的银行账户信息将会主动呈报于中国税务机关,其中包含众多投资者熟悉的离岸地以及欧洲国家和地区。

 

l  最新的政策是什么情况?

519日,财政部等六部门发布《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71日起,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将对存款账户、托管账户、投资机构的股权权益或债权权益以及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或年金合同开展尽职调查。这些账户不论金额大小,都应通过尽职调查识别账户持有人是否为非居民。中国要求金融机构在2017年年底前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完成尽职调查、2018年年底前对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尽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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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规定从今年71日开始实行,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将对在本机构开立的非居民个人和企业账户进行识别,收集并报送账户相关信息,由国家税务总局定期与其他国家(地区)税务主管当局相互交换信息。 

简单点说,如果你是该在中国交税的税收居民,但你的收入储存在海外账户里,以前中国税务方面无法知悉,完成不了税收程序。可是现在,你能被海外那家银行识别为中国的税收居民了,它将会把你的信息转交给了中国税务方面,你就必须得按照中国方面的规定上交税收了。 

同样的道理,如果是你是外籍华人、外国永久居留权取得者,或者在境外停留超过一定时间的华侨,根据所在国(地区)法律已经构成当地税收居民,你储存在中国的收入也会被中国方面告知当地税务机构。 

连瑞士政府也公开声明支持,一向以绝对保密为传统的瑞士银行,将在符合标准的情况下,提交国外客户的账户信息。这样互通有无,偷税漏税、资本外流就不再可能了。 

对此,嘉实财富邀请专业人士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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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查哪些人?查什么?时间安排是? 

CRS主要波及哪四类重点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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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S都查哪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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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时间安排方面,面对大规模非居民尽调这样一个浩大的工程,中国税务方面也要一步一步来。 

按照账户总额的不同,20171231日前,金融机构将完成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截至20161231日金融账户加总余额超过100万美元)的尽职调查,并在20181231日前,完成对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和全部存量机构账户的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时间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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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对于查到的涉税信息怎样交换呢? 

首先由一国(地区)金融机构通过尽职调查程序识别另一国(地区)税收居民个人和企业在该机构开立的账户;按年向金融机构所在国(地区)主管部门报送上述账户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账号、余额、利息、股息以及出售金融资产的收入等信息;再由该国(地区)税务主管当局与账户持有人的居民国税务主管当局开展信息交换;最终实现各国(地区)对跨境税源的有效监管。 

大概率与中国进行“信息互换”的国家(地区):4

 

l  中国人的海外资产该如何应对?

此次《管理办法》主要对在中国境内开立账户的非居民或者有非居民控制人的消极非金融机构影响较大。 

这里所称非居民,是指中国税收居民以外的个人和企业(包括其他组织),但不包括政府机构、国际组织、中央银行、金融机构或者在所在地政府认可和监管的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公司及其关联机构。 

非居民或者有非居民控制人的消极非金融机构在开立金融账户时,需要详细填写账户持有人或控制人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包括姓名(名称)、现居地址、税收居民国(地区)、居民国(地区)纳税人识别号、出生地、出生日期等信息,并应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上述信息报送到相关部门后,由国家税务总局按照我国对外签订的协议交换给账户持有人居民国税务主管当局。 

也就是说,属于税收居民的个人和企业,账户信息并不会被保送和交换。 

总的来说,这条规则不难懂,就是各国之间税务信息互通有无嘛……那具体到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中,又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中国人的海外资产又该如何应对?

看这里:一张图看懂CRS(点击链接即可查看)

 

关于CRS的快问快答:

 

Ø  客户隐私会泄露吗?

金融机构收集和报送非居民账户信息,不会造成客户信息泄露。一是《管理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应对客户信息严格保密。二是金融机构有义务向客户充分说明其需履行的信息收集和报送义务,不会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收集账户信息。三是相关部门应按规定对客户信息进行保密。四是两国税务主管当局间通过经安全加密的统一传输系统开展信息交换。五是金融机构报送的客户信息原则上仅用于税收征管目的。

 

Ø  信息交换是否意味着增加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是各国(地区)之间加强跨境税源管理的一种手段,不会增加纳税人本应履行的纳税义务。交换的信息是来源于境外的第三方信息,主要用于各国开展风险评估,并非直接用于征税。对评估列为高风险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有针对性地开展税务检查并采取相应后续管理措施。依法诚信申报纳税的纳税人无须担心因信息交换而增加税收负担。

 

Ø  对海外华侨华人有何影响?

在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新开立账户的华侨华人,应在开户时向金融机构提供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已经在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华侨华人,如果该账户存在境外地址、电话等非居民标识,账户持有人需配合金融机构确认其是否为非居民。对于确认为非居民的华侨华人,金融机构将收集并报送账户信息,由国家税务总局交换给税收居民国税务主管当局;确认为中国税收居民的,相关账户信息将不会收集和交换。

在我国境外有金融账户的华侨华人,如果所在国(地区)也实施了“标准”,华侨华人需配合当地金融机构确认其税收居民身份。确认为中国税收居民的华侨华人,所在国(地区)税务主管当局将向国家税务总局提供相关账户信息;确认为所在国(地区)税收居民的,相关账户信息将不会报回国内。

如果华侨华人所在国(地区)不实施“标准”,其本人大部分情况下不会受到任何影响。但是,如果其本人是所在地某投资机构的控制人,那么该投资机构在实施“标准”的国家(地区)开立账户时,对方金融机构将收集控制人的信息,也就是其本人信息。

 

Ø  我国居民个人在境外开立账户有何注意事项?

在已承诺实施“标准”的国家(地区)设立的金融机构,都需要识别非居民账户,并向所在地税务当局报送账户相关信息。我国税收居民个人在这些国家(地区)开立金融账户时,需要提供税收居民身份信息,包括我国纳税人识别号。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对于以中国居民身份证为有效身份证明的个人,其纳税人识别号为其居民身份证号码。由于金融机构可能需要核验账户持有人相关证件,我国居民个人在境外开立账户请带好本人居民身份证。对于以外国护照等其他证件作为有效身份证明的个人,其纳税人识别号规则请参见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aeoi_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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