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投资人权益须知
尊敬的基金投资人:
基金投资在获取潜在收益的同时存在投资风险。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基金的基本知识
(一)什么是基金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 46 条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二)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三)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四)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六)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七)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三、基金投资风险提示
(一)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理财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 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四、服务内容和收费方式
我公司向基金投资人提供以下服务:五、基金交易业务流程
(一)开立基金账户。如投资人以前未在基金管理公司或其他销售机构开立过基金账户,须首先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借记卡等资料按本公司规定的手续提出开户申请。六、投诉处理和联系方式
(一)基金投资人可以通过拨打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或以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对营 业网点所提供的服务提出建议或投诉。对于工作日受理的投诉,原则上当日回复,不能当日回复的,在 3 个工作日内回复。对于非工作日受理的投诉,原则上在顺延的第一个工作日回复,不能及时回复的,在 3 个工作日内回复。七、本《须知》的有关内容将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的要求或本公司业务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相关修订请以本公司更新为准。
销售人员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