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两市交易所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指数熔断机制。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公募基金行业相关配套工作安排的通知》(中基协字[2015]263号)、《关于发布<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公募基金销售业务操作问答>的通知》(中基协字[2015]275号)及其附件《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公募基金销售业务操作问答》,发生指数熔断导致提前停止交易当日,交易所提前停止交易之时至15:00间提交的申购、赎回业务申请,将无法按照当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进行处理,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将按照《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处理当日申购、赎回等业务申请。
申购、赎回、转换、定投等业务申请结果,以各基金管理人确认或公告为准。各基金管理人在指数熔断期间调整开放时间,可能会导致指数熔断期间提交的各项业务失败或延后处理,提请投资者注意,并就相关业务详询我公司。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harvestw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1日